公告專區
- 公告「花蓮縣-卓溪鄉-D010(卓溪)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指定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為管理機關,並自即日生效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 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第十一點(如附件)
- 「114年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資訊公開案,請查照。
- 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第五條
- 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認定辦法」第二條
- 修正「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廢止 公告劃定「台北縣五股鄉觀音村觀音山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 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