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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分署

水保做好沒煩惱 農村幸福樣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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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署沿革

  • 民國50年政府為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及農牧資源保育利用等工作,設立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
  • 民國51年11月設置東台水土保持推行小組,積極推動東部地區山坡地開發及山坡地保育利用工作。
  • 民國52年改制為台灣省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第七工作處(即本分局前身),轄區含括花蓮、台東二縣(54年12月第八工作處成立,台東縣水土保持業務移出)。
  • 民國63年2月奉核定擴編員額,並改制為台灣省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第六工作處。
  • 民國78年12月改制為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 。
  • 民國88年7月1日因應精省政策,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機關全銜配合更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
  • 民國97年5月31日配合組織調整機關修編,改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 民國112年8月1日配合組織改制,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