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豪雨影響停止上班之本分署報廢財產公開標售案等開標處理情形。
- 發布日期:
- 瀏覽人次:5
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第4項次,截標日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電子領、投標之截止時間延長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
本分署報廢財產公開標售案原訂於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截止投標,並於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開標,因受0823豪雨影響,花蓮縣於115年8月24日停止上班,故本案截止投標日延後至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開標時間順延至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