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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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別
- 第四任 第六工作處 主任
- 服務期間
- 65.10~70.11
- 簡歷
- 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
- 政績
- 省政府67年度整合「東部地區治山防洪整體治理初步計畫概要」,而蘭陽地區治山防洪整體治理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併同前項,自69年度起成立「東部及蘭陽地區治山防洪計畫」,以水系為治理單位,全盤規劃,將花蓮縣分成17個集水區,本處負責辦理坡地水土保持,野溪、坑溝、崩塌地整治及坡地農牧經營輔導,轄區內集水區經王主任帶領工作人員親赴現場規劃測設施工,均達到預期效果,深獲當地居民肯定。為加強東部地區建設,行政院於70年通過成立東部地區綜合開發計畫,從事各項坡地開發與保育工作,王主任在花蓮縣辦理大面積山坡地保育利用、水土保持新方法示範、坡地階段果園經營、水土保持標準園,使花蓮縣的坡地保育技術更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