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洛健
-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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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別
- 第三任 第七工作處 主任
- 第一任 第六工作處 主任
- 服務期間
- 62.8~62.12、62.12~64.2
- 簡歷
- 台灣大學森林系畢業
- 森林科高考及格
- 政績
- 台灣光復初期,人口遽增,平原耕地不足、工商業不發達,位處淺山丘陵農林邊際地帶的國公有山坡地,逐遭濫伐、濫墾;於是成立國有林解除地保育利用計畫,配合農牧資源開發政策,輔導原非法使用人合法承租。吳主任在職期間大力執行該計畫,完成觀音段、大里段、東竹段為保育利用計畫區。每個計劃區的公共設施配置完備,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改善作物栽培環境,因此水土保持工作廣受山坡地農友歡迎。另由於工作處業務日益增多,與花蓮縣政府及其他機構聯繫頻繁,獲縣長黃福壽同意於縣政府後方提供土地興建辦公室,使辦公室自瑞穗搬遷至花蓮市。